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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酰甲胺磷等高毒农药将禁止在果蔬上使用
2016-08-29   来源:中国农药网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于近期在北京召开。会议共评审农药品种21个(首次评审13个,复审7个,登记变更1个),其中,除草剂6个、杀虫剂3个、杀菌剂8个、卫生杀虫剂1个、植物生长调节剂2个、昆虫性信息素1个,涉及19家农药生产企业的43个产品。

  经过委员们认真细致评审,会议形成以下意见:一是同意氯啶菌酯等11个品种的20个产品正式登记;二是不同意水合霉素等9个品种的21个产品正式登记;三是同意氟噻唑吡乙酮毒性级别变更为微毒;四是鉴于大蒜素来源于大蒜提取物,并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同意减免大蒜素残留试验。

  委员们还就乙酰甲胺磷等产品登记管理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鉴于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降解产物分别为甲胺磷、克百威、氧乐果等高毒农药,且再评价试验结果表明,其使用后的农药残留量超过国家限量标准。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的规定,会议经过深入研讨,提出建议:高度关注高毒农药低毒化品种的登记和使用问题,对于在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上使用后代谢物为高毒农药的品种,原则上不再受理其在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上田间试验、登记申请和登记续展的申请,不再批准其在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上的新增登记和登记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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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药 政策 果蔬 使用 禁止 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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