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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备案需先执行“回避制度”
2016-01-09   来源:中国农药网   

  近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召开2015年第四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研讨会议。会议决定实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职工农药登记回避制度》(以下简称“回避制度”)。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农业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蔡晓,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巡视员陈友权到会指导。会议由隋鹏飞所长主持。农药检定所党委刘永泉书记、刘杰民组长、严端祥副所长、刘学副所长、季颖总农艺师,以及副处以上干部和在聘研究员共30余人参加会议。

  隋鹏飞所长首先对实施回避制度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指出实施回避制度是我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成果,也是我所继推出农药登记公示制度和集中评审后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鲜活举措。该制度宗旨是维护农药登记公信力,防范风险和保护职工干部,履行利益冲突职务回避义务;依据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农业部和我所有关廉政规定;方法是职工签订回避承诺书;对象是我所全体在职职工。

  蔡晓局长对我所实施回避制度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和坚定支持,指出回避制度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和公职人员履职的基本要求,将这项制度具体落实到农药登记工作之中,显示了药检所党委和领导班子的担当精神和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体现了药检所对事业发展的关心和职工干部的爱护,不仅有利于促进药检所更好地履职尽责和可持续发展,还有利于提升农药登记评审的公开公正和公信影响。他指出,这项回避制度的核心,一是药检所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不得从事农药登记的代理工作;二是其他亲属从事农药登记代理工作的,本人要实施回避。他强调中层以上干部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要把握好制度核心,落实到位、监督到位;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和干部管理工作。

  陈友权副巡视员指出实施回避制度是药检所党委和领导班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范廉政风险的重大举措,种植业管理司坚定支持所里实施该项制度,在强化提醒督促的同时,司里有关处室和人员将参照执行,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隋鹏飞感谢蔡晓局长的指导鼓励和陈友权副巡视员的关心支持,表示有信心让回避制度真正落地。下一步,将强化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相互促进,同时将该制度推广到全国药检体系,营造“公正公开,廉洁透明”的农药登记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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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药 政策 回避 制度 执行 备案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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