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广东省新闻办在广州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意见》的背景意义和亮点。广东省农业厅党组成员、总畜牧兽医师蔡树淦和有关专家现场回答了媒体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问题。
与以往的监管文件相比,《意见》对农资监管的一些重点环节和重要问题都有了明确的规范,在管理制度方面有了许多创新。
《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农资“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追责和赔偿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者不遵守规定引发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时,要承担相应的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还提出实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同时实行“域外仅适”农药禁售制度。首次明确规定,不得销售本省无适用作物的农药。比如在广东不得销售仅适用于棉花、苹果等作物的农药。
此外,《意见》首次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销售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建立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和电子台账记录制度并联网。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府职能改革要求,《意见》还规定各级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技站等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及其下属单位要按《农业技术推广法》及农业部的有关规定退出农资经营,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得再开展农资经营活动。
据广东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调研员赵苹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0.65万人次、检查生产单位6.26万家次、抽检农资2700批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035宗(其中结案823宗、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17宗)。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保障了农业生产正常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省未发生重大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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