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新闻办在广州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广东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意见》除了明确实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外,还同时实行“域外仅适”农药禁售制度,即广东省内不得销售本省无适用作物的农药。比如在广东不得销售仅适用于棉花、苹果等作物的农药。
据了解,《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农资“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追责和赔偿制度,明确和细化了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者不遵守规定引发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时,要承担相应的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同时,《意见》还提出实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域外仅适”农药禁售制度。根据该《意见》,广东将加强对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管理的农药品种的监管,建立健全剧毒、高毒、高残留等限用农药购进备案、定点经营、专柜销售、成人实名购买、电子台账记录、质量安全公开承诺等制度。而禁售“域外仅适”农药则是广东省内不得销售本省无适用作物的农药。比如在广东不得销售仅适用于棉花、苹果等作物的农药。
此外,《意见》还首次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销售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建立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和电子台账记录制度并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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