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2号 根据《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农农发[2002]10号)的规定,经我部考核合格,批准北京市农药检定所等73家单位为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有效期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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