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药协[201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引导农药行业依法、诚信、规范经营,我会依照关于 《开展“放心农药经营单位”创建活动暂行办法》的规定,在行业中开展了“放心农药经营单位”创建活动。此项活动得到了行业的积极响应和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全国已有18个省(市、自治区)的84个单位先后被协会评为“放心农药经营单位”。这些单位在当地很好地发挥了典型示范的作用,为规范农药市场做出了贡献,受到了当地政府及农民群众的好评。为了把创建活动继续引向深入,使得更多的单位步入放心农药经营单位的行列,成为政府和农民信得过的农药经销单位,现开始启动第三批“放心农药经营单位”申报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心农药经营单位”申报及评选时间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凡有意参加“放心农药经营单位”评选活动的,请按《开展“放心农药经营单位”创建活动暂行办法》(附后)的规定,着手进行自查及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评选时间为2011年第三季度。
二、几点要求
(一)为保证“放心农药经营单位”评选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持续性,请申报单位在自行评估中,对照条件认真自查,符合条件的方能申报。申报材料及申报过程应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二)凡实行连锁经营的单位,其具备申报条件的分店,由总部按程序申报并对其负责;
(三)请审查单位严格把关。对暂不符合条件的,鼓励其努力创造条件,待条件具备时再进行申报。对连锁经营单位总部的申报应从严掌握;
(四)申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协会联系;
(五)本协会开展的“放心农药经营单位”评审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希望广大农药经营单位积极参加,为规范、净化农药市场共同努力。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晶晶
电 话:010-65032971
传 真:010-59194196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北路55号 邮编:100125
网 站:www.capda.org.cn
附件2:放心农药经营单位申报表.doc
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