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委在2011年贵州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中提出重点整治:
(一)重点产品: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特丁硫磷、克百威、甲拌磷、水胺硫磷等仍在使用的高毒农药,三氯杀螨醇、百草枯、多菌灵、毒死蜱等风险较大的农药。
(二)重点单位:农药连锁经营企业、农药批发市场、统防统治组织、乡村农药经销门店、往年监督抽查中涉嫌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企业;蔬菜、茶叶、水果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三)重点区域:蔬菜、茶叶、水果生产优势区域重点县,园艺作物标准园所在县。
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药打假护农专项整治,突出大案要案查处。为营造良好的农药消费环境,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各地要组织开展5次以上农药市场专项检查。工作重点:一是标签抽查,每县抽查标签不少于30个;二是质量抽检,各县要积极争取资金,组织开展质量抽检,重点检查有效成分含量以及添加违禁高毒农药成分的产品;三是排查是否存在销售违禁高毒农药以及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对制假售假的,要立即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组织力量集中查处,特别是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并上报我委。
(二)开展农药规范化经营试点示范工作。近年来,我省开展了农药规范化经营监管模式探索,即“行业自律常态化,农药经营标准化,监管工作联动化,服务行为规范化”。通过以上“四化”的实施后,农药经营的规范化程度、产品合格率、经营单位的经营额以及群众反映等效果较好。在此基础上,我省将在贵阳市、安顺市、凤冈县、平塘县、黔西县开展规范化经营示范。各市(州、地)应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农药规范化经营试点示范。
(三)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蔬菜、水果、茶叶用农药定点专营制度。各地要加强调研,掌握本地农业生产布局,在蔬菜、茶叶、水果等优势农产品区域重点推行农药专营或专柜;在水稻、玉米、小麦等粮食生产大县,各地应积极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推行实名购药制度和建立高毒农药销售台帐制度,做到实名购药,掌握高毒农药销售流向,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各地要切实加大对本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监管帮扶服务联系人奖惩制度,确保监管和服务到位,增强监管责任意识。加强对农药流动商贩的监管,堵塞禁用高毒农药和假劣农药销售渠道。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对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标签不合格农药的单位,及时列入“黑名单”,并向当地工商部门通报,进行重点跟踪监管,对屡教不改的单位建议工商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对屡次抽检活动中质量不合格、产品中擅自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冒证农药产品的违法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户)给予公开曝光,并按程序上报农业部吊销生产企业农药登记证。探索建立部、省、市、县农药监管网络平台,共享农药监管信息,实现农药监管网络联动,形成全国一盘棋监管网络。
(五)加强农药质量监管,强化检打联动。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农时,开展蔬菜、茶树、果树、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用药监督抽查。要重点对往年监督抽查发现涉嫌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涉及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查。重心要下移,来自乡镇农药经销网点的抽样比例要不少于总抽样量的 70%。同时,加大对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龙头企业等使用环节的农药抽检力度。要检打联动,特别对我委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假劣农药或群众举报的制假售假线索,一查到底。深挖制售假劣农药黑窝点,重大案情线索要立即上报我委。
(六)加强农药使用指导,强化应急处理。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开展不同层次的高毒农药管理政策等农药法规和农药安全使用知识的普及培训工作,提高守法生产经营、安全使用意识,并现场指导群众安全、科学使用农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蔬菜、水果、茶叶等特优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农药入园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杜绝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把好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采前自检、产地准出和生产档案四个环节,做到不合格产品不采摘,超标产品不上市、不流通。组织推广低毒、生物农药,做好《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加强预警管理。全面排查农产品和农药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农药药害等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建立完善农药重大药害事故报告、专家评估和处置机制,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稳定。
(七)加强农残监测和预防。继续开展蔬菜、茶叶、水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每个市(州、地)不能少于150个,全省不少于 1350个。要深入研究跟踪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结果,排查农药可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的隐患。对例行监测中年年查、次次超的重点地区,对豆类、叶菜类、草莓和桃等重点农产品,对监测中屡次超标的毒死蜱、氧乐果、甲拌磷、水胺硫磷等重点农药,要继续加强监控,分地区、分作物、分农药品种逐一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对发现农产品中有禁限用高毒农药残留的,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八)开展农药交叉执法检查。今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活动,相互监督指导执法工作,相互学习好的做法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