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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为农药零售企业立规 经销人员须持证上岗
2013-01-14   来源:中国农药网   

  从三亚农业局获悉,三亚正着手推进农药经营体制改革,建立农药零售许可的农药经营管理新体制。三亚各从事农药经营户或拟农药零售经营许可申请人都需在9月26日至10月16日进行申报。

  据介绍,按照新的申报规定,农药零售企业的经销人员须持证上岗,具有植保、农学、化工等相关专业学历或有从事农药工作经验的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农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名;还需有合格的仓储设施,具备不少于300平方米的仓库,并配备卫生、消防、环保等设施设备。仓储设施和营业场所应当设立隔离措施,并与周边和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区域、饮用水源地、医疗教育机构等保持安全距离。

  再则,农药零售企业设置的营业场所为一整体,单层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配备农药配送专用车辆,运载能力每批次达5吨以上,以满足本地区农药配送的运载需求,以及具有缴纳30万元质保金的能力。

  申报人员需在9月26日至10月16日时间内,到三亚市政府服务中心农业局行政审批窗口(市政府第一办公楼旁边)进行申报,需从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海南经济特区农药批发专营特许(零售许可)申请表》填好,并带齐从业人员的《海南经济特区农药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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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药 政策 人员 持证上岗 经销 企业 零售 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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