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海南省检验检疫局获悉,由农业部与卫生部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将于3月1日起实施。同原有标准相比,新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达2293个,增加了1400余个。
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前,我国共有十几个不同的标准涉及农药残留限量。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农业部根据法律要求对涉及农药残留限量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最终形成了此次实施的标准文本。新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的科学性评议,且得到了大多数成员的认可。
海南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进出口经营、生产企业,及时予以关注,避免因不了解新标准的实施影响正常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