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向社会公开征集《农药广告审查标准》修订意见具体详情如下: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规范农药广告市场秩序,加强农药广告管理,国家工商总局拟对《农药广告审查标准》进行修订,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ic.gov.cn)通过首页右侧“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栏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邮编:100820)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gsjd@saic.gov.cn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日。
国家工商总局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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