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即将实施《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以下简称《规例》),将于2014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例》对进口或在香港生产消费的所有食品中有可能的除害剂残留,制定了明确的管理措施和限量要求,共涉及584种(类)食品农产品中360种农药相关的7083项残留限量标准。
目前,香港按照CAC标准对食品中农药残留进行管理,对于既未制定限量标准也非豁免物质的农药,由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批准开展风险评估,确定对人类健康无影响后即可进口销售;同时,根据CAC和主要参照标准制修订情况以及风险评估结果,对限量标准和豁免物质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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