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安徽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政〔2010〕8号),进一步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经企业自愿申请、自评估,市有关部门初审,专家评价,省八部门认定57家企业为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企业”。经认定的创新型企业,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政策和服务。日前,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被安徽省科技厅等八部门认定为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安徽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政〔2010〕8号),进一步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经企业自愿申请、自评估,市有关部门初审,专家评价,省八部门认定57家企业为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企业”。经认定的创新型企业,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政策和服务。日前,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被安徽省科技厅等八部门认定为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