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陕西美邦农药有限公司与日本曹达株式会社“甲托JIATUO”商标争议案件经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陕西美邦公司赢得该商标所有权,日本曹达败诉。
“甲托JIATUO”商标为美邦公司2001年7月申请注册,2002年9月获得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2004年5月,日本曹达认为该商标侵犯其商标权利,并以此为由提起诉讼。从2004年至2011年,历经两次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两次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两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美邦公司均取得胜诉。
作为终审判决,美邦公司为这场长达7年的马拉松式的商标争议诉讼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也为中国农资企业的商标维权之路上做出了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