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随着农药的种类不断的增多,用户对农药的认知及安全用药的也越来越片面,加强用户对农药的正确使用非常重要。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田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农业部决定对溴甲烷、氯化苦2种农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溴甲烷、氯化苦的登记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变更为土壤熏蒸,撤销除土壤熏蒸外的其他登记。溴甲烷、氯化苦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为此,在本市农业生产中,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溴甲烷、氯化苦,避免对环境与施药人员造成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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