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法院日前公开审理了一起生产假农药案,据了解这次涉嫌生产、销售假冒农药的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农药网提醒广大农药经销商不要制假贩假。
检方指控,2012年5月19日,35岁的淮阳县人常某生产、销售给遂平县的李某花玉米控旺剂玉皇墩40件,价值1.8万元;2012年7月16日,生产、销售给汝南县穆某、李某运玉米控旺剂玉皇墩100件,价值2万元。经汝南县农业局认定,玉皇墩为冒用新疆和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农肥登记证号的假冒农药。
2012年9月,常某分4次生产、销售给汝南县李某运、穆某粮拌1399小麦拌种剂70件,价值3.5万元,经鉴定,所标成分均未检验出,系假农药。
常某在法庭上说,为生产这些假药,他在郑州租了一间房子,买了几个桶,加点水和颜色,搅拌一下,加到农药瓶子里。
据农药网了解,常某为获取非法利益,违法生产不合格的农药,并冒充合格产品予以销售,销售金额达7.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汝南县法院当庭宣判,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假农药,无论是生产环节还是销售环节,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获刑又丢财,新农资360温馨提醒广大农资经销人员,千万不要制假,贩假,真真正正为民卖真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