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高毒农药实名制,农业投入品记录需保存两年以上,对失职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加大问责……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共8章52条,主要就强化农产品产地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等方面做出规定。
《草案》 对未保存购销台账、伪造购销台账做出处罚规定,弥补执法盲区。规定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应如实记载产品来源、销售等信息,禁止伪造购销台账,购销台账至少保存两年,否则将处以罚款。
《草案》规定,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录生产信息,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生产者不得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农业投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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