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别农药产品登记情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农药登记总量为34315个。其中登记的杀虫剂数量为12932个,杀菌剂8569个,除草剂8012个,植物生长调节剂779个,杀鼠剂135个,卫生杀虫剂2462个,其他1426个。
生物农药有效成分登记情况(截止2015年底)。天敌2个,农用抗生素16个,植物源农药21个,生物化学农药33个,微生物农药37个。合计含抗生素102个,不含抗生素85个。
生物农药登记产品数量(截止2015年底)。天敌生物4个,植物源农药203个,微生物农药429个,生物化学农药451个,农用抗生素2104个。合计含抗生素3191个,不含抗生素1087个。其中,微生物农药登记品种上升较快,2015年新登记37个。
我国生物农药生产情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国农药生产企业2232家企业(其中境外企业105家),抗生素农药生产厂家709家,其他生物农药生产厂家428家(19.2%)。
登记管理需关注的问题
微生物农药登记需标注菌株代号。同种微生物农药的不同菌株按不同有效成分对待。
观赏花卉、草坪、非耕地和林业等用药登记问题。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会议纪要指出:对于既可食用,又可用于观赏的花卉、草坪、非耕地和林业的农药产品,应当先登记在食用作物上使用,再登记在其他作物上使用(仅适用于此类作物或场所的农药产品除外);或者同时登记在食用作物和观赏花卉、草坪、非耕地和林业上使用。
946号公告和1158号公告。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设定应当为整数,常量喷施的农药产品稀释倍数应该在500-5000倍范围内。乳油、微乳剂、可湿性粉剂产品,其有效成分含量不得低于已批准生产或等级产品(包括相同配比的混配制剂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特殊情况的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设定,应当在申请生产许可和登记时提交情况说明、科学依据和有关文献等资料。新增登记和生产许可的农药产品,其有效成分含量原则上统一以质量百分百(%)表示。
新生物农药申请田间试验。应提交原药和制剂的急性毒理学试验摘要,其内容应包括实验动物、剂量设计、数量、染毒方法、观察指标、实验结果、结论等,并由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命名。
另外,生物农药登记还应提供相关化学/生物学资料,并关注其药效评价问题。生物农药发展需从质量上严格把关,杜绝生物农药产品中非法添加隐性成分,促进生物农药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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