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农业部《2016年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百草枯管控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巩固盐亭县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项目实施成果确保全县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月下旬以来,盐亭县农业和畜牧局对全县农药经销商经营的百草枯、鼠药、磷化铝等高毒限用农药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药经营门市、仓库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经销商经营毒鼠强、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所经营的高毒限用农药标签和说明书是否超登记使用范围,百草枯水剂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在其他除草剂中添加百草枯成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门店购销货台账建立和购买实名制制度是否全面落实等。同时,以农药经销商和使用者为重点,大力宣传推荐百草枯水剂替代品种,对现有百草枯全面开展排查,登记在册,实行实时监控,督促各农药经销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所有百草枯水剂产品下架,停止经营。对允许经营、使用的百草枯其它剂型产品,纳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体系进行溯源管理。
截至目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9车次,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检查场镇46个,检查农药经营门店245家,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抽取50%百草枯可溶粒剂和磷化铝、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农药样品16个,查处农药违法违规案件2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农药经销商违规经营高毒限用农药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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