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农药检查时,根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重点检查销售的农药制品是否有完整的标签、标注及说明书。其内容为:
1、标签、说明书是否完整,标注内容是否全面,字迹是否清楚。
2、标注内容: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农药三证)、企业名称、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重量(体积)、产品的性能用途。
3、说明书内容: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配制方法)、毒性标识、注意事项、中毒急救措施、贮存和运输方法、农药类型、象形图及其它经农业部核准要求标注的内容。
通过标签和标注可以有效的判断农药是否是假冒伪略产品,这是一个快速准确的判定方法,可以保证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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