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源县坚持从维护农民权益,保障用药安全入手,按照“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农药市场执法检查中,坚持“四个结合”、体现“两个转变”、实现“两个延伸”,进一步规范了农药市场秩序。
坚持“四个结合”,即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拉网式检查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行政处罚与教育帮助相结合,质量监督检验与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相结合。
体现“两个转变”,即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执法转变,由临时检查为主的执法向日常化执法转变。
实现“两个延伸”:即从单一查标识、证书向内在质量管理延伸,从单一查市场向查源头延伸。
沂源县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县城21家、乡镇6家农药经营大户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以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为监管重点,突出检查经营假劣农药,经营无登记证农药,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行为。同时坚决查处非法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2010年全县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8人次,检查城区及乡镇农资经营单位998家,立案处结53起,罚没款13.9万元,有效地净化了农资市场。(淄博市农药检定管理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