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邑县质监局开展了一次农药名称、标签标识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检查中,执法人员对一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农药进行了立案查处。
每到一处农药经销门店,执法人员对农药名称、标签标识逐一进行排查,此次共检查门店 22 家,涉及农药产品 127 种,发现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故意夸大防治效果。很多农药生产企业为追求创意包装和轰动效应,不是在产品质量上下功夫,而是在农药名称上耍花招,出现了很多“杀”“亡”“绝”“死”等字眼。
二、部分农药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农药登记证。有些农药标识内容齐全,但通过网上查询发现农药登记证早已失效了。
三、标签的内容与登记的内容不符,如有些登记的农作物只有棉花,但在标识上却自行增加水稻、甘蔗等作物。
四、擅自标注农药防治范围。明明登记的防治对象只有一种,但标识上的防治对象少则三、四种,多则数十种。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农药,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平邑县质监局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一定要到正规的专营部门购买农药,购买时,一定要向销售商索要发票,以便发现是假冒伪劣的农药后,请拨打 12365 进行投诉。(徐希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