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笔者在高县农业局获悉,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粮食增产农民增收,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在农药监管的源头形成一道坚固的“防火墙”,从今年起,该县在全县推行农药市场准入备案管理制度。
据了解,为切实切实抓紧抓好县农药的备案管理工作,该县农业部门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农药备案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农药经销单位对准备在该县销售的农药,自2月20日起持相关有效证件到县农业局申报,进行登记备案。凡是经过登记备案,经审查合格的农药产品,发给《高县农药产品备案书》;对未取得登记备案,不符合农药管理要求的产品均不得在该县销售和使用,更不得进行广告宣传;各零售商进货时,必须查验《高县农药产品备案书》,不得经销未取得登记备案的产品。对未获得备案的农药产品,一经发现有违法情节将对当事人给予从重处罚。
此外,县农业局还将在各乡镇配备农资协管员,加强属地管理。并要求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发挥自身地理优势,加强市场检查巡检,逐一登记造册,严格按规定审核,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