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农业部门获悉,淄博将开展以禁限用高毒农药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推行农药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
食品安全与百姓健康息息相关,做为农业生产中重要投入品的农药,也成为影响农产品质量的重大隐患。近日印发的《淄博市2011年农药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据了解,淄博市将开展以禁限用高毒农药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清理排查,对符合农药经营条件的单位统一网上公布,对无照经营及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的,依法取缔;签订《责任承诺书》,把农药生产单位和经营单位100%纳入监管范围;按照农药销售网点布局核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建立农药监管档案,实行“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倡导诚信经营,实现农药可追溯管理。 同时,对农药生产企业实行挂牌动态管理,对没有问题的企业纳入“绿牌”管理,进行重点帮扶;对监督抽查通报的标签违规企业纳入“黄牌”管理;对监督抽查通报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纳入“红牌”管理。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群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