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将要禁用在除草剂中占有重要地位的磺酰脲类除草剂。在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上,专家建议应当在我国停止使用甲磺隆、氯磺隆、胺苯磺隆、氯嘧磺隆等除草剂,据调查,这些磺酰脲类除草剂残效期长,易对后茬作物产生药害。而国外有些国家因耕作制度不同,有的休耕期较长,使用药害风险小,因而有一定的市场需求。
会议建议对此类农药登记政策作适当调整:停止含有甲磺隆、氯磺隆、胺苯磺隆的制剂产品在国内使用,同意该三个产品作为出口境外使用的产品登记,对于已经批准且在有效状态的登记产品,限期变更为出口境外使用;同意氯嘧磺隆作为出口境外使用的制剂产品登记;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该类农药生产企业“三废”排放和治理的监管。
据业内专家介绍,尽管这四类产品受到限制,但是并不会影响到其他的磺酰脲类产品,比如烟嘧磺隆原药和噻吩磺隆原药依然产量不错;由于这些产品的使用方式和时间较为严格,应用技术也较难掌握,因此在单季种植以及农业技术较为发达的国家地区更容易推广此类除草剂,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暂不适合使用这些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