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农药店老板贪图利益,明知是伪劣生物农药、化肥却仍进行销售并从中牟取非法利益,致使30余户葡萄种植户在使用其销售的假冒伪劣农药和化肥后,防治葡萄灰霉病失败、生理裂果后烂果大量发生,种植受损面积达50余亩,造成经济损失56万余元。”3月29日,丹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销售伪劣农药、化肥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付某某犯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1年4月至6月,付某某以明显低于正规渠道进货的价格从上门推销人员手中订购包装简陋、没有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用法用量的锐克牌50%腐霉利可湿性粉剂和凯奎牌磷酸二氢钾后,又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丹棱镇及仁美镇共计4个村组30余户葡萄种植农户进行销售。经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鉴定:付某某所销售的锐克牌50%腐霉利可湿性粉剂为劣质生物农药;所销售的凯奎牌磷酸二氢钾为不合格化肥。锐克牌50%腐霉利可湿性粉剂导致30余户农户所种植的葡萄灰霉病防治失败,生理裂果后烂果大量发生,凯奎牌磷酸二氢钾则导致30余户农户所种植的葡萄果实发育受损,裂果、软果、不转色青果及病果大量发生。经四川省现代农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付某某所销售的伪劣农药和化肥造成30余户农户54.95亩葡萄园损失价值为人民币56.1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付某某长期从事农药、化肥销售,多次参加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应当知道购销农药化肥的渠道及应要求供货商提供的手续。但付某某在上门推销人员没有提供产品备案单复印件、未按规定检查“三证”、未到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平台进行查询比对的情况下,仍然以明显低于正规渠道进货的农药价格从上门推销人员手中订购农药、化肥,又以明显低于市价的价格进行销售,且付某某向推销员采购的的农药、化肥包装简陋、没有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用法用量,明显区别于正规厂家产品。由此可见,付某某在明知有可能是伪劣农药、化肥的情况下,为牟取私利,仍然予以销售,其对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持放任态度,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在主观上已构成间接故意,客观上已造成了农户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行为确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罪。法院遂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转载请注明出处 农药价格 网 http://www.nongyao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