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百草枯原药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公告指出,停止核准百草枯新增母药生产、制剂加工厂点,停止受理母药和水剂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申请,停止批准新增百草枯母药和水剂产品的登记和生产许可。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2016年7月1日停止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百草枯原药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公告指出,停止核准百草枯新增母药生产、制剂加工厂点,停止受理母药和水剂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申请,停止批准新增百草枯母药和水剂产品的登记和生产许可。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2016年7月1日停止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