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直是热点、焦点问题之一。5月18日,山东省德州市农业局举行全市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启动仪式,并与各县(市、区)农业局签订了责任书。记者获悉,23种禁用的高毒农药将绝迹德州。
据悉,经过持续几年的整治,德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这次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是:8月底前全面落实农药经营管理“两项制度”,即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辖区内销售的农药产品全部具备“两证一号”(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标准号)、标签符合规定并由农业部门登记备案。
据了解,德州境内的高毒农药将全部实现定点经营,并全部签订责任书、质量承诺书。近期还将彻底清查收缴禁用农药,达到辖区内没有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23种高毒农药行为,食用农产品在质量监测中不得检出禁用农药。农业部门将对农药经营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率达100%;对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农户进行农药使用技术培训和指导,使生产者掌握禁限用农药的种类并掌握所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农业局举报电话:12316。
相关链接:山东全面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山东省近期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对23种高毒高残留农药全面禁止使用,对18种农药实行限制使用。
除了5种国家禁止生产的剧毒农药外,还包括毒杀芬,汞制剂,砷、铅类农药等;对18种农药限制在不同的作物上使用,如禁止克百威、涕灭威等农药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禁止丁酰肼在花生上使用等。省农业厅植保总站还专门编印了《高毒农药替代实用手册》下发各地,指导农民选择使用替代农药。省农业厅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行为,近期将集中开展专项清查行动,一旦发现,立即收缴,并依法严惩,确保本省行政区域内没有销售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行为,将进一步强化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和标签管理制度,签订不生产5种高毒农药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