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宝石乡天生村村民秦先生向消委会投诉:他花28元购买了4瓶农药给玉米治虫,没想到反而造成3.2亩的玉米芯大面积坏死。6日,经消委会调解,农药销售商赔偿秦先生1800元。
据了解,6月12日,秦先生在宝石场镇一农资经营部购买防治玉米钻心虫的农药,商家推荐了两个不同厂家生产的300毫升装的防治水稻螟虫的“三唑磷”各2瓶,共计28元,说回去混合使用效果更好。但没有给秦先生出具“农药处方”,也未告知此农药的用量和对水比例。
秦先生回家后,将上述两种农药对水后,分别喷洒了1亩和3.2亩玉米。过了两天,秦先生发现施药的3.2亩玉米苗的苗芯被大面积烧死,这一季基本果粒无收。再看药瓶上的说明书,上面写着该药“使用农作物为水稻,用量每亩100-150毫升,主要防治水稻螟虫”。秦先生认为,商家推荐的农药并非防治玉米钻心虫的药,而且未开“农药处方”,未履行告知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
接到秦先生的投诉后,梓潼县消委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查看。在取得充分证据后,消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一致协议:商家按3.2亩玉米的正常年份总产值的60%向秦先生赔偿,共1800元,其余损失由秦先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