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市级农药储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救灾应急需要,支援农业生产,将从从近日起实施《汕头市市级农药储备管理办法》,该办法有效期至2018年4月14日。
根据该管理办法,农药储备要设立专用仓库管理,承储企业须设立储备商品专帐,如实记录农药进出仓的时间、品种、数量及轮换情况。由于农药特殊性能及有效期短等特点,承储企业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进行轮换,并遵循“先进先出”原则,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经营运作,以利于储备商品轮换更新,确保农药储备的质量。据农药网了解,轮换期间库存数量确保不低于计划数的70%,轮换期不得超过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