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关于2013年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名单(第四批)备案的函
2013-06-07   来源:中国农药网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审核合格并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393个产品名单予以备案。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有效期规定如下:原药品种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有效期为5年;加工、复配、分装品种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有效期为3年。

  二、获证产品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换证申请,逾期将不予办理。

  三、获得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注明生产批准证书编号。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34-13450-1.html

标签:农药 证书 名单 备案 批准 生产 产品 关于

上一篇:2013年第一季度上海、江苏杀虫剂产量
下一篇:生物农药发展需多方给力共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