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春耕期间农药市场安全监管,规范农药经营销售秩序,保证农民用药安全,农药了解到近日,高桥镇人大组织安监办、农办、工商所、派出所等单位对我镇农药经营销售情况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全镇农药安全。
这次检查通过现场检查、询问经营业主、从业人员等方式进行,对全镇的所有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监管档案。这次检查的要求是:一是不得使用国家明文禁用的农药品种,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二是农药使用者应妥善保管农药并做好标记,农药储运,应远离食品,农药不得与粮食、蔬菜、瓜果、食品及日用品等物品混载、混放。三是包装农药的箱、瓶、袋等应集中处理,禁止用于盛装食品、饮料和饲料。四是购买和使用农药,要仔细阅读标签,不要购买和使用没有标签或标签模糊不清、有关证号不全的农药(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五是配制农药要选择专用器具量取和搅拌农药。决不能直接用手取药和搅拌农药。六是农药进出仓库应建立登记手续和销售台帐,不准随意存取。
通过两天的检查,共检查农药经营门店29家,农药存放混放的2家,农药使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3家,对存在的问题已经责令整改,督促农药经营户严把进货质量关、诚信经营,为农民群众提供合格安全的农药产品,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保护农业生产,以实际行动促进我镇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