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齐河工商局消保科成功调解了一起农药投诉案,在农资店购买果树灭虫剂,不想却造成一亩果树减产,最终投诉农民最终获赔2万元。
据了解,齐河县晏城镇村民李某从齐河县晏城街一农资店购买了两袋果树灭虫剂,用于给自家农田种植的一亩果树灭虫。然而,喷洒之后,一亩果树却出现了黄叶、枯叶、掉叶等现象,给李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两万余元,但他当时却未向农资店经销商索要相关发票。情急之下,李某来到齐河工商局消保科投诉。
齐河工商局消保科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其果树地现场查看,同时,工商人员迅速赶到出售该农药的农资店了解情况,查看其销售农药的进销货台账及进货来源。
出于对经营者和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工作人员又专门邀请农业部门专家进行实地查看,并选取两株健康果树进行现场鉴定。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一株果树上喷洒上李某购买的农药,另一株则不喷洒。两天后,工作人员发现喷洒了农药的果树出现了黄叶、枯叶等与李某家果树相同的现象,鉴定结果为农药质量原因造成李某果树枯叶。
据新农资360了解,执法人员根据以上情况,认定农药经销商负全部责任,当场没收该农药76瓶,并立案调查,但李某在购买农药时,未向经销商索要发票等证据也给其维权造成了困难。由于李某家庭困难,为了减少李某损失,执法人员多次与经销商沟通协调,最后达成调解协议,由经销商对李某一次性赔偿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