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村垃圾污染极其重,农药垃圾已经成为一大处理难题。在安徽省一些农业区县了解发现,因为回收处理不力,农药包装废弃物已经开始威胁到了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含山县有耕地52.2万亩,是个典型的农业县。记者采访时,农田施用农药以除草剂为主,用量不大,但在田间地头,仍可看到不少农药垃圾。仅在昭关镇公路旁引水渠的一个小角落里,记者就见到几十个白色的农药瓶散落在水草间。
这种景象在农村并不鲜见。含山县农民丁昌华说:“一亩水稻一季约产生70个农药包装瓶袋,用完后都随手扔掉,没听说有回收处理的。”
含山县农委工作人员李德兵告诉记者,“用后即扔”是农民的普遍做法,尤其是近年来农药生产厂商新增了小包装农药产品,农药垃圾就更多了。
农业部农药残留标准制定首席专家、安徽农业大学教授花日茂表示,作为农业大省,安徽年病虫害防治面积约3亿亩次,施用农药制剂5.2万吨左右,以常见的200克包装袋计算,年产生废弃包装袋2.6亿个,如不及时回收处理,不但会直接污染土壤、水资源,威胁农村人畜安全,还会给农作物造成二次污染。
记者了解到,随着土地流转的推进和农技培训的开展,一些种粮大户对不乱扔农药垃圾认识渐深,会将其收集起来,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处理设施,这些农药垃圾往往只能在田头付之一炬。
昭关镇村民胡继锋年初承包了2000多亩土地种植水稻,在他的田埂边,记者看到烧黑的痕迹和尚未烧尽的农药包装袋。“除此之外,不知道还能怎么处理。”胡继锋说。
事实上,农药垃圾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在焚烧过程中,农药中的有机成分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这些气体只有在专业焚烧设备中,经过800至1000摄氏度高温燃烧并用净化回收装置吸收,才能杜绝生态隐患。”花日茂说。
回收试点成效初显
位于芜湖市郊的方村街道合心村是一个水网密布的鱼米之乡,曾饱受农药垃圾的困扰。去年5月,方村街道依托“农村清洁工程”,将合心村作为试点,采取户集、村收、街转的模式,在全省率先尝试农药垃圾集中回收。
然而,这一做法最初并没有得到村民的认同,为此,街道不得不一面发动干部、党员挨家挨户做工作,一面组织保洁员在田间地头加强巡查。方村街道办主任陈钧说:“粗放的生产习惯是长期养成的,只能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逐渐改变。”
据农药网了解,一年多来,合心村回收农药瓶袋30多万个。方村街道环卫工作站站长奚之南告诉记者,这些废弃物经转运站压缩后,被运往芜湖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下一步,方村街道准备将农药垃圾集中回收推广到辖区所有行政村。不过,在当地不少基层干部看来,这项工作的推进还面临以下两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药垃圾回收处理责任主体不明。尽管现行农药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对农药废弃物处置措施有所涉及,但对与之相关的主体在回收处置中应扮演什么角色和承担什么责任并未廓清,由此带来由谁回收、如何回收、怎样处置等一系列问题。
二是群众对农药垃圾污染危害的认识有待提高。由于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还是以一家一户种植为主,农民环保意识的强弱与农药垃圾能否集中回收密切相关,向群众普及环保理念、提高其对农药垃圾危害的认识迫在眉睫。
应建立回收制度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建立农药包装容器等废弃物回收制度。许多基层干部和有关专家认为,农药垃圾作为有毒有害的特殊废弃物,对其回收处理必须依靠农业生产者、农药产销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陈钧建议,应加强农药专业服务队建设,加大农药施用技能培训和环保宣传,提高农民的生态保护观念和农药垃圾回收率。
在农药流通方面,陈钧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销售企业可依托店面设立回收站点,在农民购买农药时收取部分押金,凭废弃包装物退还,或采取有奖回收方式,激发群众的积极性。”
但花日茂认为,我国农药产品大多是在全国范围销售,企业回收成本高、可操作性差,“生产多少回收多少”模式并不适用。花日茂建议,在农药销售环节根据包装物大小和处理处置难度,预征回收费用;预征费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分配到基层一线,地方政府再配套部分资金,为农药垃圾回收处理提供资金保障。
安徽省农药检定所所长曹明坤表示,有关部门应廓清农业、环保部门在农药垃圾回收中的权限、责任,可由农业部门负责农药使用、废弃物回收,环保部门承担回收后的转运和无害化处理。
新农资360提醒大家,在农药使用之后一定要注意妥善的处理,建议多建立农药回收站点,让农村农药的垃圾问题逐步得到妥善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