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辽宁省朝阳市为了能够有效的确保农药使用安全,对高毒农药经营者加强监管力度,同时将会有效的推广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的措施。
近期中,我们了解到,为能够有效的贯彻落实省农委关于辽宁省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保障朝阳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药市场监管力度,限制高毒农药使用,朝阳市农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朝阳市农委刚创建的朝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为此制定了朝阳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审批条件及流程。
朝阳市委市政府对农药市场管理至关重要,因为朝阳是农业特别是棚菜生产大市。前段时期中,下发了朝政办(2013)112号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农药市场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朝政发(2013)21号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不断的强化农药市场管理工作的意见。据新农资360了解,这次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审批条件及流程,从经营条件、行为要求等六个方面进行梳理,抬高了农药尤其是高毒农药经营准入门槛。如经营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经朝阳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并取得高毒农药经营上岗证;经营的农药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批准的高毒农药经营单位,由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