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农药产品质量省监督检查结果显示,有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监督检查共抽查了郑州、开封、安阳、平顶山、新乡、焦作、鹤壁、濮阳、漯河、许昌、商丘、周口、南阳等13个省辖市47家企业生产的68批次农药产品。依据CCGF402.1-2010《杀虫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402.2-2010《杀菌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402.3-2010《除草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402.4-2010《植物生长调剂剂和杀鼠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及农药产品所对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有害杂质含量、悬浮率、pH值或酸度、水分、乳液稳定性或稀释稳定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样检验之后,有61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农药主要成分含量、有害杂质含量(R-对映体)、水分项目。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明,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直管试点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农药生产厂家进行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