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津区2013年农资工作会暨区种子农药协会年会上获得消息,江津区即将规范高毒农药经营市场,实行先“考试”再“进门”的方式,对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网点进行严格管控。
据调查,我区经工商部门登记在册的农药经营户600余家,95%以上的农药经营户存在不同程度经营高毒、限用农药。为加强农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区政府决定稳步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
如何具备高毒农药经营资格?据新农资360了解,各镇街农药经营户将自愿填写申请,交由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初审,由区农委根据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评选办法,对各经营点进行经营资质、营业场所、制度建立、诚信经营和法规培训等方面进行“考试”终审,通过公示,发放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牌匾后才具备经营资格。没有通过考核的农药经营户,除高毒农药外,准予经营种子、化肥、低毒低残留等农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