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三权分置”,是强化农地保障、稳定农地承包关系、放活农地经营市场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的关键环节,是盘活农村土地、激发农业生产活力、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改革的新举措。这一政策的落实执行,必将为我国农业改革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源。
农地“三权分置”,是一件牵涉到千家万户亿万农民的大事情,要以基层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为主体,以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为前提,依靠农民群众的智慧和参与来推进。通过几年来的实践来看,推进农地“三权分置”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三权分置”的基础性工作推进缓慢。“三权分置”最基础性的工作就是农地确权,而有的基层组织在农地确权问题上,担心情况复杂,引发新的矛盾,确权工作流于形式;有的地方农地情况变化大,基础资料不完善,任务重,困难多,基层人员缺乏积极性。
二是农地“三权分置”配套机制不完备。“三权分置”的关键是农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置,农民将农地经营权流转之后,缺乏必要的风险保障;对于流入方,流转农地后也存在着经营性建设用地缺失,扩大再生产无法保证,生产经营积极性受挫等问题,导致“三权分置”的参与度不高。
对于上述问题,笔者建议:
1.进一步加大对农地“三权分置”政策的宣传。利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将“三权分置”做法、效果和目标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该项政策的农民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制定推进农地改革工作方案,加大试点力度,积累和形成可复制的经验,边试边改,推动政策落地;培育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典型,用身边鲜活的事例宣传引导农民群众,发挥农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完善机制,巩固成果,提升效益,全面推进农地经营制度改革。
2.建立和完善农地“三权分置”后的保障机制。加快农地经营权流转的市场建设,明确目标,完善功能,强化监管,确保农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成熟规范有序;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在农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更加注重发挥政府的行政力量,解决农地经营权流转的体制和机制上的障碍,丰富农地经营权流转形式;在切实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有效解决农地经营权流转后流入方的扩大再生产所需集体土地建设用地问题。
3.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坚守耕地红线的基础上,强化对农村土地征收的控制和监管,合理确定农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权益和价值,在不影响农地的政策性收益的原则下,对农地征收所产生的土地收益,应重点向农民群众倾斜,确保农民群众的土地物权和收益权;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农地质量,提升农地价值,对国家政策性投入所产生的农地收益,应重点保证农民群众的利益;制定和完善农地经营权流转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激励机制,由政府兜底,合理解决农地经营权流转后的再流转及回流等产生的相关问题,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