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5月11日晚间公告,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明确“逐步取消化肥用电价格优惠”的政策:从2015年4月20日起,化肥生产用电基本电价按大工业用电基本电价执行,电度电价提高0.1096元/千瓦时;自2016年4月20日起化肥生产用电类别归并按大工业用电价格执行。
柳化股份表示,经初步测算,此次电价调整预计增加公司2015年经营成本约8000万元。公司将通过加强工艺管理,优化运行模式,减少电力消耗,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提升相关产品销售价格等途径努力消化政策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