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日前发布《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扶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申报指南》,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提升农业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指南要求,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两个项目安排的财政资金,用于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治理生态项目建设、种养基地建设和改造均不低于30%;40%左右用于龙头企业固定资产购建;30%左右可由与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民股份合作、专业合作经营组织或农民持股,其资金使用由龙头企业在规定用途范围内合理安排,经项目所在地农业综合开发机构批准。
上述两类试点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扶持重点是,龙头企业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种苗、种畜禽繁育,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深加工及培育市场品牌,农产品冷链物流和市场体系建设,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及产地初加工、储藏保鲜设施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