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农户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日前,江苏部分县市改革农机购置补贴办法,在执行国家统一标准进行农具补贴的基础上,新增加按照作业面积进行补贴。
取消地方累加补贴避免倒卖农机
“目前这个政策还在试点阶段,全省有50%—60%地区在尝试,都是地方财政拿出资金进行配套的。目前主要集中在苏北、苏中地区,还没有全省都出台。”江苏省农机局局长徐顺年表示。
记者了解到,根据江苏省相关的农机购置补贴办法,各市县不得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范围内的机具实行累加补贴,统一按照30%进行农机补贴。据悉,此前江苏各地的累加补贴已经达到40%—50%。
农业部农机化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财政资金有限,如果个别地区累加过多,会降低补贴群体的受益面。
对于取消地方累加补贴的原因,江苏省农机局行业发展处副处长朱玉奎解释:“这是为了避免由于各地补贴金额不一,农户与经销商串通,低价购机后倒卖骗补。尽管江苏一直对农机具管理有严格措施,此前倒卖骗补的情况并不突出,但是取消地方累加补贴有利于地区间的平衡推进和机具监管。采取机具补贴加作业补贴的方法,有利于提高机具的使用效率。”
江苏洪泽县对今年新购置的插秧机按照每亩10元的标准进行增加作业面积补贴。5月8日下午,洪泽县三河镇详发农技合作社的种粮大户梁加祥正在田间给水稻育秧苗,说起新增的作业补贴,他告诉记者:“以前也听说过其他地方的农民在得到农机补贴后把农机转手卖掉的情况。现在增加了以作业量进行补贴的办法,就代表着种植越多得到的补贴也就越多,我们的积极性提高了,就想着要好好干活。”
工作人员现场监督防虚报骗补
在江苏兴化,按照规定,今年新购置的6行高速插秧机、育秧播种机和粮食烘干机按作业面积每亩分别补贴购机者35元、50元和10元。“过去机器闲置的话也一样有补贴,新办法让每一台机器都发挥了作用。”在新购置了5台插秧机和4台烘干机的兴化农户许开泰看来,只要完成作业量,预计补贴并不会比原来减少。
据介绍,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虚报作业面积、骗取补贴的情况发生,江苏省农机局要求机手作业前要与农户签订协议,明确作业面积、使用机具等信息并签字,经村委会盖章后才能领取补贴;此外还会有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及时抽查,以保证这项新办法落到实处。
农业部农机化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机械化深松整地、秸秆还田、育插秧等作业从技术上已经很成熟,也非常有利于挖掘粮食增产潜力,但这些技术由于增加了燃油、机械使用费用支出,经济、生态效益的显现有一定的滞后性,推广应用速度不够快。
因此,实施作业补贴能够调动农民应用这些农机化技术的积极性,鼓励农机合作社和已购机农民使用补贴机具多作业服务,多获得作业收益,进一步发挥补贴机具效益。这样,购机农民获得的综合收益不会减少,同时又迅速推广了技术,壮大了农机服务组织,形成了综合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