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1中每个类别中的配合式为该类别的典型配合式,企业可以生产其他配合式的产品,总氮和水溶性磷的测定值与标明值之间允许有1.0%的绝对负偏差,并且所有项目都应符合表中相应类别的要求。若未标明类别则应按总养分对应的类别进行判定。
2、各重金属元素生态指标也可由生产厂家根据产品用途与客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GB/T 23349 《肥料中砷、铅、镉、铬、汞生态指标》中的指标值。
1、表1中每个类别中的配合式为该类别的典型配合式,企业可以生产其他配合式的产品,总氮和水溶性磷的测定值与标明值之间允许有1.0%的绝对负偏差,并且所有项目都应符合表中相应类别的要求。若未标明类别则应按总养分对应的类别进行判定。
2、各重金属元素生态指标也可由生产厂家根据产品用途与客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GB/T 23349 《肥料中砷、铅、镉、铬、汞生态指标》中的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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