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国务院: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2015-05-08   来源:   


■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合理降税减负,加快推进“营改增”■鼓励互联网企业在境内上市

 

昨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部署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提出七方面的政策措施。《意见》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于今年年底前研究出台具体政策。

 

 

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干预

 

国务院指出,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不仅创造了新的消费需求,引发了新的投资热潮,开辟了就业增收新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空间,而且电子商务正加速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成为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新力量,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原动力。

 

《意见》提出,要积极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在政府资源开放、网络安全保障、投融资支持、基础设施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推进电子商务企业税费合理化,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释放电子商务发展潜力,提升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水平。

 

《意见》明确,对电子商务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法无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行政干预。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要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创业活力,拓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

 

《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国要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

 

全面清理前置审批事项

 

《意见》提出,要降低准入门槛,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深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对快递企业设立非法人快递末端网点实施备案制管理。简化境内电子商务企业海外上市审批流程,鼓励电子商务领域的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的外方持股比例限制。探索建立能源、铁路、公共事业等行业电子商务服务的市场化机制。

 

合理降税减负。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进“营改增”,逐步将旅游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类电子商务等相关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

 

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研究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在境内上市等相关政策。支持商业银行、担保存货管理机构及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无形资产、动产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

 

鼓励电子商务就业创业

 

《意见》提出,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支持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探索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以及组织职工培训的电子商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长期雇用5人及以上的网络商户,可在工商注册地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参加企业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满足统筹地区社会保险优惠政策条件的网络商户,可享受社会保险优惠政策。

 

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工业生产组织方式,推广金融服务新工具,规范网络化金融服务新产品。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构筑安全保障防线,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24-167672-1.html

标签:化肥 政策 电子商务 发展 大力 国务院

上一篇: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下一篇:电商“国八条”出炉 国务院鼓励互联网企业境内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