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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文:土地改革涉多项修法
2014-02-07   来源: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唐仁健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下称中央一号文件)中涉及的粮食安全、价格改革、转基因食品、生态农业等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中央一号文件本月19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发布的第11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陈锡文:土地改革涉多项修法

  “进口增加不是不够吃”

  近年来中国农产品的需求增长明显快于供给增长,进口持续增加,2012年进口的粮食总量达到8024万吨,2013年的进口量预计突破9000万吨。

  对于上述状况,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陈锡文称,虽然近年中国进口在增加,但进口谷物所占国内生产谷物的比重并不高,从口粮的进口比例来看就更低,“我们前年进口的粮食总量是8024万吨,其中大豆占了5838万吨,去年大豆大概占到6300多万吨。”

  陈锡文进一步解释道,虽然国际上的粮食统计口径不包括大豆,但中国的粮食统计口径除了小麦、稻谷和玉米之外,还包括了大豆和薯类,如果剔除大豆,应该说中国进口的谷物数量并不大,“我们去年是12000亿斤以上的粮食总产量,进口的谷物占国内生产谷物的比重不到2.7%,从这个角度来讲,我觉得谷物基本自给与现在的状态是吻合的。”口粮要绝对安全,强调的是小麦和大米,小麦和大米的进口比重占到国内产量大概在2.5%2.6%之间,陈锡文强调,一些粮食之所以进口,并不是说国内不够,而是出于品种需要调剂需求,尤其是小麦;此外,价格也是一个考量因素,“近几年东南亚的大米增长得比较快,则是价格因素导致的,价格确实比我们低得多。”

  “试水”目标价格制

  针对外界对现行粮价决定机制的质疑,陈锡文透露,今年将对新疆的棉花和东北、内蒙古的大豆试点实行临时收购价格改革,目前正在制定具体方案,其他根据试点的情况进一步推进。改革的方向就是从单纯的制定最低价格和实行粮食的临时收储转向逐步实行目标价格。

  目标价格的总方向是政府告诉农民今年是什么样的供求情况,预测目标价格,若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政府就对城镇的低收入消费者进行适当的补贴;当实际市场粮价低于目标价格的时候,就由政府对农民进行补贴。

  陈锡文表示,制定目标价格要综合考虑农民的成本和获利情况、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价格比较差,还有国内外各个不同品种的比重。比如大豆,80%以上来自国际市场,可能就会更多考虑国际市场的因素。

  对于目前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转基因问题,陈锡文称,虽然中国是世界上转基因农产品播种面积比较大的国家,大概排在第二、第三位,但是真正推出的转基因食用农产品目前还非常少,主要是转基因棉花,食用的农产品中只有木瓜这一个品种,“现在舆论上说的西红柿、辣椒、蔬菜等等,那些都不是。”而转基因育种能否上市销售,必须经过极其严格的审核,并要让消费者有充分的知情权。

  让土地休养生息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亮点,就是提出要让过度开发的农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唐仁健称,虽然粮食已经“十连增”,但生态和环境的代价也非常大。

  据唐仁建介绍,目前中国人均耕地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人均水资源约是2100方,已经是世界认为的13个最贫水国家之一,还在逐渐下降。目前化肥的使用是世界上最高的,大约是5800万吨,亩均的使用量也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农药、农膜的大量使用都造成了土地一定程度的污染和地力的下降。

  唐仁健称,下一步该改种的就改种,该退耕还林的就要退耕。对于重金属污染、化肥农药的过度使用的土地,优先解决重金属污染过重的情况,南方的一些稻米产区要适当改种;超过25度的陡坡地要退耕。

  “我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大概有23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由于超采地下水已经形成了‘漏斗’,对这些地方要采取措施,一方面严格限制超采地下水,另外对地下水要进行补给。”陈锡文表示。

  土地制度改革涉及修法

  对于备受关注的土地制度改革,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做出了具体安排。

  陈锡文认为,这项改革涉及多项法律的调整,譬如“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这样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允许进入市场,和国有土地享受同等权利和同等价格”,陈锡文称,“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政策”,“《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以出让、转让等方式给别人作为非农建设用地,这就需要改”,以及“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如果说进入市场的这部分土地是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今后的城市土地就不完全是国家所有,也会有集体所有,这是一些非常重大的法律修订。”

  至于长期以来饱受争议的农村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问题,陈锡文称,一旦要实行,不仅涉及相关土地的法律法规修改,而且涉及担保法的修改,“担保法中规定是不许的,但是过去没有考虑到农村的耕地,农户承包的土地可以实行三权分离,过去只考虑两权分离,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离了,现在又提出承包权和经营权还可以分离,去抵押的就是经营权,而不是承包权,这也涉及法律的调整。”

  陈锡文称,三中全会中提出的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担保和转让,更加复杂。“决定里讲到住房财产权,没有涉及到地,但是所有人都知道,地和房是不可分的,你这个房屋产权证一定包括土地使用权在里面,现在我们提到的农民住房财产权到底是不是包括批准给农民使用的宅基地使用权?这个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因为宅基地使用权,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只有本集体组织的农民才有权申请。”

  据陈锡文透露,有关部门目前正在按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抓紧清理,上述重大改革涉及哪些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这些法律法规政策所涉及的对农村经济社会影响的不同,来确定试点的范围,来确定什么时候通过什么方式批准地方进行试点。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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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化肥 政策 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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