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新修订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提高绿色食品准入“门槛”。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了申请人资质条件,包括生产加工的条件,原料基地的建设,质量管理水平和承担责任的能力,也提高了产品受理的条件,其在符合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之下,要求产地的环境、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包装储运等都必须严格来执行绿色食品标识。
管理办法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负责对辖区内的绿色食品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包装标识,包括标志使用等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来确保产品质量。同时还规定和构建了绿色食品企业年检产品抽检,风险防范应急处置和退出公告等等监督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