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圈常说,土地是财富之母,站在新型城镇化的角度看,土地是城镇化的载体(基础),其重要性无论怎么表述都不过分。
一、为什么中国喜欢摊大饼式的城市发展?
1、成本低。
城区发展当然需要扩展空间,扩展空间有两条路,一是在现有范围内提升,提升利用效率(城市的立体化发展:上有高度,下有深度)。但是这样,意味着扩展成本很高,建成区内的土地价格已经不菲,如果基于原有范围提升,那成本过高,和风险不成正比。
2、周期长
说服建成区内的居民改造另外一个无法承受的成本就是时间成本,周期太长。城区居民预期较高,变动成本高,使得谈判周期基本无法预期,从而加大风险,也造成了地方政府更乐意与拓展新空间。
二、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亲娘养的和后娘养的!
按现行法律,城市土地,矿藏、森林、山岭、草原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宅基地、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这就是“城市土地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城乡二元土地制度。
以上还不是最要命的,如果农地圈没有记错的话,2004年土地管理法通过三次修订终于落稿,第3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看明白没有?这条大法直接堵死了农村集体土地直接进行建设的可能性(直接定义为非法),集体土地必须先征为国有,然后在通过“招拍挂”的市场机制向用地方提供。
更要命的是,地方政府成为农地转非的垄断购买者。实质性的造成了农村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一个是后娘养的,一个是亲娘生的,同地不同权,同地不同价。
三、土地增值部分,农民分配最少!
这还不仅仅是最糟糕的,对农民而言,影响最大的是政府征用土地并非按市场价格补偿,而是按原用途补偿,且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加在一起不能超过原产值的30倍。这无疑就是漂亮媳妇以猪肉的价格论斤卖。
据统计:以土地出让成本计,农民仅仅得到其中的5-10%,村集体拿到了25-30%,其余60-70%为县乡镇以上各级地方政府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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