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在昨日起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进入三审程序。依照惯例,法律草案三审稿与最终表决稿通常已经非常接近,仍有争议的往往是少数焦点问题。在昨天下午的常委会分组审议中,一个典型争议问题——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就继续成为了二审以来的关注焦点。
关于农药使用,三审稿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同时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
12种高毒农药分期分批淘汰
此前,《食安法》修订二审稿中规定,国家鼓励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对此,有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明确规定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
但是,农业部提出,一些病虫主要依赖高毒农药防治,新农药开发周期长,全面禁用高毒农药将会影响农业安全生产;高毒农药并不必然带来高风险,只要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有效应对爆发性病虫害,需要高毒农药用于应急处置。在世界范围内,欧美等发达国家也没有全面禁止高毒农药。因此建议逐步淘汰削减现有高毒农药,对目前仍保留的12种高毒农药,按照“时机成熟一个,仅用一个”的原则分期分批淘汰。
高毒农药用量占比不足3%,加强农药监管
农业部数据显示,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禁用了33种高度高风险农药。目前,高毒农药使用量占农药使用总量的比重已降至3%以下,比本世纪初下降了30多个百分点。为控制仍允许使用的高毒农药,我国还推行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明确登记适用范围仅限于必须的特定用途。
然而现实生活中,农药残留超标备受关注,并不时有相关报道见诸媒体。今年3月31日,山东有12人在吃了“黑美人”西瓜后,纷纷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被查出有机磷中毒。今年4月7日,世界卫生组织在“世界卫生日”发布今年主题——“食品安全”,并专门针对中国建议,对根块类蔬菜和水果要彻底削皮。
对此,中国农业大学农药学教授王鹏认为,农业部数据与公众一般认知“两层皮”的核心是,农药本身没有错,错在使用不当,国际上很多美国还在用的农药中国已禁止,但农业生产比较分散、一些农民法律意识淡漠,比如防治病虫害加大剂量、不允许用在瓜果的农药用在瓜果上,用完之后要隔10天至一个月才能卖,结果却提前上市,因此此次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明确提出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并建议加大农药使用的监管力度。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考虑到全面淘汰、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目前时机尚不成熟,当前应当加强对这类农药使用环节的管理,同时加快有关替代产品的研发推广。据此,建议将规定修改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同时增加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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