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化肥产量销量均居世界首位,但是肥料的管理却仍旧是空白,虽然有关部门也相继发布了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是肥料管理涉及肥料登记、生产、经营和使用各个环节,仅通过部门规章对肥料登记环节进行规范,还远远不够,中国化肥网小编认为国家在肥料管理方面,尚需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
由于肥料管理制度不健全,近年来我国肥料管理工作方面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生产厂家少、规模小。二是管理水平低、产品质量不稳定。三是肥料合格率不高。四是基层肥料市场质量问题严峻。五是无肥料登记许可和无证照现象依然存在。六是肥料管理职能交叉,多头执法。
肥料立法要从四方面规范
在肥料法的制定上,应包括四个主要方面:肥料登记、肥料生产、肥料经营、肥料使用。
第一,实行肥料产品登记制度。
采取“一证式”管理,通过肥料产品登记,严把市场准入关,保证肥料产品质量。同时,在登记程序上简化手续。
第二,加强肥料生产管理。
肥料生产企业应按照肥料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程等组织生产,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第三,规范肥料经营者条件。
肥料经营者要熟悉肥料相关知识;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储存设备或者设施;有保证肥料质量的经营制度。
第四,加强肥料使用管理。
肥料使用者应当遵循科学、安全、高效原则,合理使用肥料,防止土地污染和地力衰退,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农田,保障并提高耕地质量。
第五,立足本国国情,借鉴国外肥料管理成熟的基本经验、管理制度、模式,可以使我国的肥料管理更加科学和可行。
第六,在做好与其它法律衔接的同时,考虑现实状况与可操作性。
在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设置条款的同时,也考虑到目前肥料管理中既有部门职能交叉,又有管理真空的问题,还要兼顾我国农业发展水平落后,农民文化水平低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