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出世,便遇“尴尬”
近日,一种新兴农资产品 ——“药肥”,以尴尬形象进入人们的视野,一时间吸引了各方人士的目光。
5月26日,央视财经频道曝光:广西北海市福城镇、南康镇及合浦县西场镇等一些种植甘蔗的农民,从去年开始购买使用了一种叫“谷歌”的药肥,结果致超过2000亩使用“谷歌”药肥的甘蔗田遭受重大损失,保守估计普遍减产五成以上,亩平损失近千元。
“李鬼”出场,害人不浅。药肥如此尴尬出镜,让众多关注者不禁愕然!
药肥是“药”还是“肥”?市场上有真正的药肥吗?能放心使用吗?这些问题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农民开始关注,业内开始沸腾,监管部门无法淡然。
“说是肥料吧,它又不同于普通的肥料,添加了农药成分。说是农药制剂吧,却又是肥企登记产品。”省植保总站副站长童军也有点犯糊涂。他坦言,从目前的药肥市场来看,“谷歌”药肥浮出水面,只是药肥市场乱象的冰山一角。“市面上几乎没有真正的药肥,出现在市场上的药肥都是假的。都是肥企“忽悠”农民购买的花招,是一种促销手段。
药肥还没真正出世,就被“李鬼”所“黑”。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农资产品?
据了解,药肥是一种新兴的农资产品,这种产品是指农药与肥料充分均匀地混合在一起,既能防治农作物病虫草害,又能给作物提供养分,被视为未来农药发展方向,在国外研发技术已比较成熟。美国已经申请的药肥品种就在200种。
最近几年,“药肥”在我国的一些地方出现。“可生产技术很不成熟,只是在试验、示范阶段,市面上是不准销售的。”童军说。
目前湖北市场虽然没有查处案例,但是不代表就没有生产和销售药肥现象。省农业厅执法总队队长彭开怀表示,药肥没有生产技术标准,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可以生产和销售。凡是发现市场有销售的,必查处。目前查处的依据,据称是今年2月我省出台的耕地质量保护条例。
大多数农民不知“药肥”为何物。受农村新报记者调查的农民几乎众口一词:“不清楚”、“不了解”、“没用过”。有的甚至以为“药肥一体化”施用技术和方法,就是药肥。不过大多数农民表示,如果真有这种既能防病虫害,又能培肥地力,还能减轻劳动强度的农资新品,还是非常乐意使用的。
猛炒“药肥”事出有因
其实,“药肥”这一概念一直被某些肥企猛炒。在持续低迷的肥市,药肥这个“农资新品”的出现,对于某些肥企来说,无疑是“救命稻草”。于是,一些不具备资质、不具备技术实力的中小肥企便动起了歪心思,炒作起 “药肥”概念。
有利可图是某些肥企猛炒“药肥”的根本动力。部分肥企大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在肥料中违法添加某种农药,根本不作试验、示范,就向农民推销。有的肥企则是借生产药肥的名义,偷工减料,减少肥料的有效成分,以降低成本。更有甚者,完全不添加有效成分,做无本的买卖。如这次的“谷歌”药肥,标注的是48%生物肥苏云金杆菌,检测成分居然为零。据了解,减少一个如P、K这样的成分,一吨可降低生产成本150元,10个含量一吨就减少成本1500元。据省质检局公布的今年第一季度化肥省级专项监督抽查质量严重不合格企业及其产品名单显示,不合格的26个批次化肥产品中,一半以上都是有效养分不够。
彭开怀透露,在他们查处的案件中,肥企偷减养分非常严重。标注11个的,查出来只有5~6个,标注30多个的,实际只有十几个。对这样的情形,他们执法也很无奈:“只能是行政处罚,金额也只是货值的1~3倍。不移交司法,起不到震慑作用。”
省农业厅执法总队和省植保总站均表示,从监管层面来讲,一是药肥在我国研发还处于初期的研发、试验、示范阶段,对药肥产品的生产还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均注册为企业标准。二是在市场监管中,管理交叉,技术不足,执法难度增大。部分药肥产品有效成分含量较低,很难对这些产品进行分类和检测。如果不是厂商自己说添加了什么农药成分,做定向检测分析,确实很难检测出来。
培育市场 规范迫在眉睫
“定向配肥配药是未来农业发展的一个方向。但目前我国的药肥市场非常不成熟,技术缺乏规程,监管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业内人士呼吁,药肥行业规范刻不容缓。
据专家介绍,生产药肥需要较高的技术实力和配套设施,需要肥企和药企的深度合作。“农药不可随意作为添加物。”童军在接受农村新报记者采访时,反复强调农药行业是一个特种行业,没有专业技术的加盟和指导,不要随意在其它农资中添加农药成分。
他指出,任何一个农药产品都有很强的针对性的,就是使用不当,也会发生药害。6月4日,江陵县城河镇农民反映,当地近2000亩秧苗发生药害。植保部门估计是除草剂使用不当所致,可能是用于旱地的除草剂用于了水田。现在只能改种,而改种,当地农民又害怕改种作物受影响,目前植保站正在为他们作土壤检测分析。
农药是一个特定的农资,就拿除草剂来说,用于旱地的除草剂不能用于水田。用于北方的,也许就不适用于南方,专用的,不能普用,用于靶向作物的,不是靶向作物就不能随意用。如一种只能用于短季玉米的专用除草剂,用于其它作物,就容易产生药害。
因此,药肥的生产,需要制定严格的规程和相应的技术标准。童军建议:“一种药肥产品,一定要经过相应的试验、示范、验收,方能在市场定向推广销售。”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培育健康的市场,是促进药肥这个新兴农资产品得到广泛应用的有效保障。如登记事务应协同负责,尤其应该尊重农药主管部门的意见。据童军介绍,从现实来看,药肥大多登记在肥企名下。“这里面有一个利益之选。在肥企登记一个产品,几千元就可搞掂,而一个农药登记产品,费用高达200来万元。费用相差之悬殊,药肥厂商自然选择在肥企登记。”
他建议,在药肥标签上,既要标示药,也要标示肥;既要实行农药登记,也要实行肥料登记;严格完善准入制度,从源头上为农民把好关,市场在创新,相应的监管也应该与时俱进,为新兴产业撑起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