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篇文章《新标准摘硝基肥“致癌”帽》,不少人看过这篇文章都会有感慨,利益集团的力量太大了。
但是从理论上讲确实没有证据表明硝酸盐直接有致癌作用,也没有明确表明硝酸根离子一定会引起农产品硝酸盐超量。之前很多人在面对来势汹汹的硝基肥建设时,会用绿色食品生产标准要求不允许使用硝基肥为炮弹攻击部分企业,现在炮弹没了,是不是又一轮投资要进入了呢?
新修订的标准否定了硝基肥致癌的说法,提出了科学施肥的概念,即减量使用,这个减量怎么控制呢?如果按照这样的笼统概念推理,就算绿色AA级农产品也可能含有化学肥料。倒不如加一个定语,严格控制化肥使用量就是了。或者企业通过包膜技术、控释技术,使化肥的养分释放速度和有机肥矿化速度保持一致,那使用化肥也是没问题的,因为不管是化肥还是有机肥,作物吸收养分主要还是通过离子形态。
相信随着化肥新技术的不断应用,以及农业科学家新的研究,未来绿色农产品生产标准还会随之改变,但希望只是建立在科学进步的基础上,而不是为了某些利益集团,或者解决市场出现的一些困难,做出的让步。
中国化肥网了解到有人喜欢用标准说事,标准曾经成为企业推责的借口;标准也成为了企业技术壁垒的手段;标准成为了迅速占领市场的敲门砖。但是莫忘了标准都是人为制定的,它有一定的适用性和局限性。标准在现阶段,在现有的认知情况下也许是科学的,在未来未必是科学的。所以标准不等于科学,也不能指望标准对市场产生多大影响。很有可能硝基肥在绿色A级农产品(常说的无公害农产品)上可以使用,让硝基肥生产企业看到了新的希望,但是扩张也在加剧,市场依然竞争激烈。
这次新标准的改变,给我们提示的不仅仅是一个硝基肥是否致癌的问题,更多的是一种思维方式。按照以上说的,我们化肥企业应该多思考,完全可以把化肥产品的释放速度和有机肥搞得一样,替代有机肥使用,岂不是两全其美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