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银川4月30日电(记者 于瑶) 根据日前批准实施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年-2015年)》规定,到2015年宁夏将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296万亩,补充耕地60万亩,复垦土地21.75万亩,整治农村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建设用地30.9万亩。
根据规定,宁夏将全区分为三个土地整治区域。一是北部黄河平原综合整治区,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开展盐碱地、沙地综合治理和科技改造;发展集约农业、高效农业;加强各类建设用地整合,逐步引导农民向城镇和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二是中部干旱地丘陵综合整治区因地制宜推广节水农业技术和配套措施;建设绿洲农田生态系统,着力打造节水农业示范区。三是南部半干旱黄土丘陵综合整治区将实施“田、水、路、林”综合整治,对条件好的缓坡地逐步实施“坡改梯”,大力发展生态特色产业。